为全面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德安县检察院以简易听证的方式,化解了一起因交通违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据悉,2023年1月,当事人李某某因汽车违章停放被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其以该违停地点未见明显标识为由向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我院接县司法局邀请共同参与该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决定以简易听证形式促成化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情和争议焦点进行全面介绍,当事人现场陈述了申请请求,并提出相关建议,行政机关代表现场给予答复,并就提出的建议作出回应。听证员认为当事人提出的相关建议虽有一定合理性,但交警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同意开展争议化解工作。我院结合听证情况,综合各方意见和案件事实证据,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当事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通过开展公开听证,进一步搭建了行政机关和当事人的沟通平台,为解决行政争议提供了更快更好的渠道。下一步,我院将继续采取“以听证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的方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走深走实,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