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德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了该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新河所作的《德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该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报告》指出,2017年来,该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报告》回顾了2017年来的工作,具体做到:一是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有新举措;二是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维护和谐稳定有新作为;三是紧紧围绕双“提升”建设,队伍素质有新提升;四是紧紧围绕改革与监督,深化改革有新突破。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对接赣江新区、强力决战工业、打造生态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的战略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该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