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河东乡上畈村村民余某(帮扶对象张某之妻)带着印有“情系百姓解民忧,真心帮扶为人民”的锦旗来到县检察院,感谢县检察院帮扶工作组及控申科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对自己家庭给予的真情帮助。
据了解,张某家庭是该院检察长所帮扶的对象,在对其家庭走访调查中发现,张某因2014年4月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二级伤残,丧失了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车祸发生后,张某只得到被告人祝某变卖出租车的赔偿款20余万元,还有四十多万的赔偿款没有执行到位,该笔赔偿款在受伤住院期间已经用于了治病支出,现在张某还需要后续治疗。事故发生前,张某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和经济来源,车祸发生后,张某长期卧床,需要人在身边照顾,导致其妻子也无法外出打工,生活已陷入困境,没有办法承担后续治疗的费用。
同时,该院检察长在走访过程中带着控申科干部前往张某家具体了解事故情况,在了解张某的实际情况后,表示:“一定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最大程度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主动向其告知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在控申科干部的指导帮助下,余某作为委托代理人将申请材料提交,经核查,张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照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程序,经过审批后张某获得司法救助金3万元,现已及时发放到张某手中。
“情系百姓解民忧,真心帮扶为人民”这十四个字饱含着村民对县检察院扶贫工作的感激与谢意,火红锦旗,温暖人心,为冬日的检察院增添了一股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