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德安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积极开展帮扶工作,有效帮助帮扶村脱贫致富,被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2017年度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院党组多次组织专题会研究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扶贫思路,建立工作责任制。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扶贫工作,选派优秀干部为帮扶队员,积极组织开展定点帮扶村走访慰问活动。
二是精准制定规划。组织队员与河东乡上畈村15户贫困户组成结对帮扶关系,认真填写完善帮扶基础资料,宣讲各类扶贫政策,精准制定脱贫方案。做好贫困户教育引导工作,帮助提高素质能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三是强化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该院党员多次开展扶贫调研、扶贫慰问、扶贫党课,增进机关党员与结对群众的互动交流,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与帮扶村农村的党员的沟通联系,依托农村党员做好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