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德安县院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执法观,遵循司法规律,秉承健康发展的理念,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荣获2017年度“全市规范司法工作先进单位”。
一、加强流程监督。紧紧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切实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每季度举行一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随机抽取批捕、公诉等案件,通强专项检查来规范和引导司法办案。
二、加强检务督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加强检务督查、执法监督力度,通过落实“一案三卡”,不定期对干警执法办案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严肃责任追究,从而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
三、提升队伍素质。该院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根本性、基础性地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不断强化检察干警党性修养,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提升检察干警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