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安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接群众匿名举报德安县蒲亭镇牌楼村馨湾新村村口废品收购站内堆放了大量废旧液化气瓶,存在污染周边环境和危及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情况后,立即向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以下简称“民行科”)移送该线索。
该院民行科在接到该线索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德安县蒲亭镇牌楼村馨湾新村村口的废品收购站占地千余平方,在其旁边有居民区和两所幼儿园,废品收购站内堆放了大量废旧液化气瓶,并有刺鼻的气味,不仅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还对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该院经审查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废旧液化气瓶检验、报废、收购、销售的监管部门,环境保护局作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监管部门,两部门均对德安县蒲亭镇牌楼村馨湾新村村口的废品收购站长期收购废旧液化气瓶的行为未履行监管职责,使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处于受侵害的危险状态。经报请市院审批,该院依法对此案予以立案审查。
目前,该院已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对德安县蒲亭镇牌楼村馨湾新村村口的废品收购站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德安县城内类似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
据悉,两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联合县商管办、县公安局、安监局等多个行政机关,成立了多部门联合工作小组,针对包括牌楼村磬湾新村村口废品收购站在内的全县在营的12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依法对在检查中存在的扰乱居民生活环境和安全、因城市扩建不符合城市规划、违反有关技术规范擅自回收废液化气钢瓶等问题进行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