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安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新河主持召开,员额检察官及扫黑除恶小组全体成员参会。
会上,陈新河检察长传达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就该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照《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督查内容》,陈检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自觉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全局性、长期性、艰巨性。二是要加强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扫黑除恶办公室组织好两高两部《黑恶势力指导意见》和江西省《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的学习会议,并形成工作记录。同时在日常工作之余,也要加强自主学习。三是要加强宣传,“走出去”和“引进来”双管齐下。深入乡镇及人口密集地进行宣传活动,解答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关问题。另一方面在临街显眼处悬挂条幅、滚动电子屏宣传等传统方式外,创新利用“两微一端”平台进行宣传。对收集到的案件线索依法分流。四是要加大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力度,把握认定标准和统计口径。对侦查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重点围绕黑恶势力认定标准、黑社会性质犯罪特征表现等进行介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握好认定标准,不枉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