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德安县检察院结对帮扶曾家洼社区贫困学生吴某。为将帮扶落到实处,该院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帮扶好吴某。
经济帮扶解民忧。吴某系高一新生,母亲残疾,父亲无一技之长,家庭十分困难。为避免其产生退学情绪,该院不仅在开学前夕承诺帮其解决学杂费难,还在开学当天陪同其前往学校报道,与班主任老师沟通吴某情况,向学校提交助学申请。经该院领导多次沟通,校方同意减免吴某的学杂费,还允诺按规定每月给予助学金。
学习指导知终始。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帮扶学生不指是让其顺利完成学业,更重要的是要搞好学业。为此该院指派两名研究生学历的干警担任吴某的“帮扶妈妈”,负责与老师、校方进行沟通,每月检查辅导吴某的学业情况,及时关注某学习动态,在学业上予以关心引导,力争帮扶出实效。另外该院“帮扶妈妈”带领吴某前往书店选购有名师讲解的辅导资料及工具用书,便于其在家也能自行学习。
心理疏导明事理。扶贫也需扶志,贫困学生因物质条件差,心理通常比较脆弱。该院定期组织上门走访,在送上生活用品、时令水果等物质温暖的同时了解帮扶学生的家庭难处、思想动态,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帮其建立自信、自强、自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引导其成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扶贫必扶智”,子女成材是改变家庭命运、凝聚家庭信心的最佳良方,该院旨通过帮扶贫困学生,积极参与基层社区党建工作,为德安县建设和谐平安社区贡献一份力。受助学生吴某表示十分感谢县委、检察院、社区、学校的关心与帮助,承诺自己一定会努力学习,不辜负家人的期许、政府的帮扶,也承诺会将这份爱心传递下去,回报祖国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