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求,及时更新检察干警的法律知识。11月6日,德安县检察院第一、二、三、四党小组组织所在小组的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学习会上,各党小组组长领学了学习内容,学习完后各小组成员各抒己见,充分发表了各自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感受。一致认为: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紧紧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追逃追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做出的修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一致表示:将在日后的办案过程中,一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法定程序办案,让每一个公民在每一个案件都可以看见公平正义。
据悉,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新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二是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工作力度,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三是在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