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近日,德安县人民检察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采取多种举措,切实加强全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服务保障好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该院党组非常重视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为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对检察院固定资产全部盘点核实,抽调3名人员与财务人员一起逐部门逐人员逐个固定资产一一清查, 将固定资产设备名称、型号、责任人等数据登记在册,建立固定资产账、册、表,形成一物一标签的固定资产信息档案,做到心中有数。
同时,加强对资产更新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按需领取、交旧领新”的原则,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开展清查,回收处理和报废确已无法使用的资产,主动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变更资产登记,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杜绝资产闲置和浪费。将每件资产管理定责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员,不定期组织检查清点,实现集中管理与分类管理有机结合,有效提升资产管理使用水平。
通过资产清查,该院及时将清查数据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更新信息,实施动态管理,上报数据准确、无误,全面客观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