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再给我一次社区矫正的机会,我反思了很多,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在余下的矫正期间一定做到远离不良社交圈,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好好接受教育改造。”近日,德安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崔某开展谈心谈话教育活动时,崔某说道。
据悉,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崔某,存在无故不参加教育学习、多次违反外出规定、私自拆卸电子定位腕表等逃避社区矫正监管行为。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推动形成矫治合力,两家联合开展此次谈心谈话活动,以法治力量开具“矫正良药”,帮助其回归正轨。
活动中,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海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通过以案释法,列举社区矫正期间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的案例,对崔某进行批评警示教育,告诫其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从思想根源上认清自己的错误,切实加强改正,否则将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要求其母亲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协助社区矫正机关做好教育帮扶工作。其母亲当场表达了对司法机关的感谢,并表示会加大对崔某的教育监督,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未成年矫正对象是社区矫正工作中较为特殊的群体,每个矫正对象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都有不同的特点,通过组织开展谈心谈话,不仅可以加强警示教育,也能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家人的关心与理解,促进他们在‘走错路’后再次回归正轨。”王海宝如是说。
此次开出“矫正药方”彰显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县司法局的矫正合力,确保家庭教育不缺位,未成年人不“偏航”,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