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须知
1、请您依法、理性、如实反映问题。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借信访实施违法违纪行为,会受到严肃处理,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2、请您详细写明要反映的信访内容。
3、请不要重复信访。
友情链接:最高人民检察院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 九江检察网 | 中国九江 | 德安政府网
地址:德安检察院 网站管理:德安检察院 联系电话:0792-46620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