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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德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4日在德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新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努力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以执法办案为龙头,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公众满意模范政法单位”称号,被省综治委授予“平安杯”。

一、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第十八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我县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强买强卖、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1人,起诉19人,保障我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法打击盗窃、诈骗等破坏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促进法治化市场环境建设。建立检企共建机制,主动为企业服务。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部署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依法起诉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人。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环境保护领域司法协作,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回应群众对平安社会的要求,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致力维护社会稳定。主动回应群众对反腐倡廉的要求,认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自觉回应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的要求,认真开展检察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扶贫和新农村建设,用心解决群众诉求。

二、积极投入平安德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2人,起诉181人,依法惩治犯罪,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以人民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针对重大复杂敏感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批准逮捕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毒品等多发性犯罪95人,起诉84人,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好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逮捕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9人。对14名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2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为他们创造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依法参与综合治理。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专项监管,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积极延伸检察触角,选派党员干警到学校任“法制副校长”,到挂点村任“双助理”,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基层群众。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发放检察宣传手册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

三、紧扣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构筑科学完善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突出查办案件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共受理举报职务犯罪线索18件,其中初查18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大案2件2人。同时,在市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与九江县、濂溪区等县区检察院合作办理3件职务犯罪大要案,形成反腐合力,取得很好的效果。

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有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个案预防4件,开展警示教育13次,受理预防咨询50余人次。组织县供电公司等单位领导干部到我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推动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工作机制,为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0多次,促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坚决贯彻上级院关于规范执法的要求,确保办理的每个案件程序规范,执法文明。严格规范执行传唤、拘传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运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询问、讯问,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侦查阶段律师持“三证”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四、认真履行诉讼监督工作,确保法律统一实施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保障社会公平,促进法治德安建设。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办理撤案监督1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刑事犯罪案件3件;加强对侦查机关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2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9件,提出刑事抗诉5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作为监管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同时贯彻“有限救济”司法理念,对可抗可不抗的坚决不抗,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做好息诉工作,维护法院审判权威。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依法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共受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10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对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办理司法救济案件3件。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坚持从严治检方针,认真落实“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大力加强廉政教育。贯彻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着力规范检察行为。继续深化“规范司法年”活动,开展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实现对案件受理、分流、移送、赃证物管理、律师接待的统一、全程、动态管理,实时监督。同时,把规范司法活动延伸至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开展规范检察专项工作,每月举办一期“规范检察讲堂”,从办案向办公延伸,从业务向综合延伸,从局部向全体延伸,让规范工作一以贯之,长抓不懈。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反馈的意见建议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增进了解、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果。开通德安检察门户网站,加强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办案力度不够,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望仍有差距;二是司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安排

我院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全力推进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建设,为实现我县第十八届党代会提出的“融入赣江新区、强力决战工业、打造生态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服务大局要有新举措。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展现检察新作为。继续深化“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保护好德安的绿水青山。坚持把执法办案与保障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关注经济犯罪的新动向,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第二、法律监督要有新作为。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加大对重要岗位党员干部、敏感领域、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坚持惩防并举,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增强监督刚性。提升规范司法水平,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第三、检察队伍建设要有新加强。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斗争,加大惩治自身腐败力度,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出内部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切实做到人心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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