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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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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德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6日在德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新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有新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努力为德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助力“强力决战工业”。服务项目常态化,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从具体操作层面对非公经济给予司法保障;在县工业园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对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工业园设立检察工作室,建立服务园区企业的便民渠道。司法保障具体化,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18人,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涉嫌轻微犯罪的企业法人,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前提下依法从轻处罚,决定不起诉4人,既有利于法律的统一实施又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招商引资有成效,从宁波成功引进投资1亿多元的爱森德实业有限公司,当年建厂房,当年投产,当年见成效,得到县委、县政府肯定和认可。

倾力“打造生态城市”。围绕省、市检察院扎实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滥伐森林、非法转让土地、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14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县环保局、林业局、质量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生态检察工作室,实行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注重恢复被破坏的生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建立“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构建法治屏障,努力为德安生态城市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精准扶贫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无小事,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一年来,院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去河东乡上畈村进行扶贫政策宣传80余次,送去慰问金和物资3万余元,新农村建设和安居扶贫款3万元,帮助帮扶村搞好村部建设,争取交通、科技下乡和扶贫等民生项目和资金14万余元,促进增收,尽早脱贫。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受理司法救助申请4件,发放救助金3万余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越来越强。

二、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维护和谐稳定有新作为。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以执法办案为抓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平安德安、法治德安建设。

依法履职护平安。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64人,提起公诉206人。严厉打击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4人,重点打击贩卖毒品、容留吸食毒品犯罪案件28人,突出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0人,依法打击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网络赌博犯罪等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案件18人,从重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三堵”、“三闹”、妨害公务犯罪案件10人,维护执法、司法权威。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9件,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维护社会和谐。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帮教服务,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强化监督求公正。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14人,决定不起诉37人。依法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开展法律监督。监督刑事立案和监督撤案各1件;纠正漏捕和漏诉各1人;提出刑事抗诉1件。推进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强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确保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安全运行;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再审改变判决1件,对裁定正确的案件,依法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依法惩防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3件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件3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加快办案进度、提升办案效果,所办案件均在当年立案、当年起诉,法院当年作出有罪判决。对每一起案件,认真剖析犯罪特点和原因,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建议3件,促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继续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预防,为政府投资重大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2次,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7次、预防咨询13次,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三、紧紧围绕双“提升”建设,队伍素质有新提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众安全感、提升群众满意度,荣获省、市公众满意模范政法单位,为我县荣获“全平安县”作出贡献。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定期开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检察讲堂”,邀请专家老师来院授课,组织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喜迎十九大”合唱比赛,荣获“道德风尚奖”。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述职述廉等制度,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检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加强规范司法行为。紧紧围绕规范司法与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执法执纪相结合、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与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相结合的“四结合”内容,努力实现从办案人员司法行为规范向全体检察人员工作行为规范,从司法业务规范向机关管理规范迈进的目标,把规范司法活动延伸至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每半年举行一次案件评查,全院通报评查情况,深挖细找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工作问题2类8项针对性地开展问题整改,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整体水平

四、紧紧围绕改革与监督,深化改革有新突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推进司法改革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革各项任务。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担当,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经过统一遴选和分类定岗,遴选出14名员额检察官,确定了13名检察辅助人员和6名司法行政人员,实行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共主办各类案件45件,有效加快了办案节奏,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质量,优化了检察资源。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做好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机构、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对侦防部门积存案件线索、涉案款物等情况认真梳理,依法处置。做好转隶人员的谈心谈话工作和政治家访,做到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一年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3次,专题向人大汇报司法公开工作1次,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增进了解、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果。开通德安检察门户网站,加强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发布德安检察微信50余期,微博70余条,头条40余条,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化解社会矛盾和服务大局的能力还不强;二是诉讼监督工作实效还不高;三是落实改革任务仍有不少困难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8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对接赣江新区、强力决战工业、打造生态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的发展目标,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加强检察监督,推进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围绕推进绿色崛起的战略决策,继续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保护好德安的绿水青山。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二,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继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遏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监督,化解不稳定因素。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以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第三,更加注重规范司法行为。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法治理念教育,真正使规范司法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认真落实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诉讼中的制约,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第四,更加注重过硬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开展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能力。持续正风肃纪,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决不姑息,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展现检察机关良好风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为德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大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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