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3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的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在“法治德安”的建设当中持续发力,服务于县域稳定、和谐发展大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新法治宣传机制,注重法治宣传实效,为平安德安建设工作提供了优质法治环境。现将我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常抓不懈维护社会稳定。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3件96人,审查起诉案件219件365人,批准逮捕48人,提起公诉190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聚焦重点工作,办理养老诈骗案件1件,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起诉14件59人,坚决斩断伸向群众“钱袋子”的黑手。积极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捕39人,不诉121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和谐。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5.61%,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达99.37%。
二是全力以赴优化营商环境。以“选择德安 就是心安”品牌为牵引,发挥“硕士生法律服务团队”作用,扎实开展“百名检察官进千企”活动,共走访企业50家,覆盖率达100%,提供法律咨询、风险提示、化解劳资矛盾,加大对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和法治服务力度,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我院联合县侨联搭建合作平台——“检侨之家”,不断加强检察院和县侨联的合作服务,夯实工作基础,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凝心聚力守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稳中求进,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要求,围绕“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主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参与,针对耕地抛荒、被占用等问题,合力谋划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合力,已完成耕地整改30余亩,整改工作成效获省人大“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题调研组充分肯定。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办理舒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为全市将“碳汇价值”概念引入生态修复补偿第一案,被评为全市典型案件。
(二)聚焦群众关切,全力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一是用心用情开展公开听证。坚持“应听尽听”原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公开听证77次。采用巡回、上门、线上、远程等多元听证方式,将听证场所由听证室延伸至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让当事人“少跑路”,化公开听证为释法说理、息诉罢访、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有力举措。积极推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矛盾化解”等多元机制,把听证作为化解矛盾、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
二是打造未成年人保护闭环。以“童心圆”未检工作室为依托,创新“检察官妈妈”普法模式,将“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引入未成年人成长过程。对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和法治教育,对教育缺失或不当的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组建由检察官、社工、志愿者等组成的专业指导团队,向“问题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
三是推动法治宣传提质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贴群众需求和检察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宣传数十次,受众数千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上万份,接受群众咨询数百人次。加强检察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文章201篇,其中86篇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江西新闻》客户端、正义网等省级以上媒体转载采用。走进校园、社区、企业等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释疑解惑、法治副校长上讲台等方式,广泛普及校园暴力防范、电信养老诈骗防范等法律知识。
(三)强化法律监督,自觉增强检察监督办案质效
一是在做优刑事检察中彰显客观公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撤案2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43件次。依法当捕、应诉的,纠正漏捕漏诉6件9人。加强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刑事执行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
二是在做强民事检察中强化精准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1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7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件,均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均已回复;支持起诉案件12件,经调解后,双方均达成和解。
三是在做实行政检察中促进执法规范。共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1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件、对行政审判违法活动监督案件1件,均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均已回复;成功化解了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四是在做好公益诉讼中守护美好生活。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件,目前已收到回复1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有待提高,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还不明显,检察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二是司法理念亟需转变,深层次监督、精准监督、协同监督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一些社会治理难点问题,需“府检联动”解决,“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还要继续深入。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度重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法治建设重要意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完成履职清单各项任务 。
今年以来,我院检察长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的二十大精神,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检察机关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
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检察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决整治检察人员在履行职责出现的顽瘴痼疾,切实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了执法司法行为。不断推动检察工作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扎实做好我院依法司法工作。
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依法司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严格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司法,健全检委会制度、完善检察权运行,全面推动检务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德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二是在检察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案件由检委会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做出决定。三是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在互联网上开通门户网站,方便社会各界和公众查询、监督,增强“检务公开”的效果,并进行动态更新案件信息和办案数据,接受群众监督。
四、有关意见建议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培育公民现代法治观,是公民树立正确法律观的基础工程,目的是让广大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积极履行公民应尽义务,懂得运用法律维权。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大众传媒和新闻单位的社会责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文艺等形式,生动、直观、形象地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手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确保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的作用,提高普法教育的社会效果。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监督机制、评估机制、激励机制,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以更高站位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要通过经常性开展政治学习,创新形式方法,让全体干警深刻领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记“国之大者”,做到“六个坚持”,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谋划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担负起二十大报告明确具体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深化检务督察、案件管理、检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应用建设,提高检察办案、检务管理科技含量和信息化运用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检察队伍。大力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和“放心型”检察官培养。继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执纪力度,持续净化检察机关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检察新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检察人员“从政治上看”的政治意识,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在司法实践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解决检察环节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握检察新理念,真正把蕴含其中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学深悟透,运用好科学思维和思路方法,坚持学以致用,在指导实践、引领发展上下功夫、求极致。坚持实践导向和问题导向,以解决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紧盯检察工作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聚焦短板弱项,树立靶向思维,不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社会安全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突出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围绕常态化扫黑除恶,着力推动标本兼治。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互联网金融领域犯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引领作用和检察建议的督促、纠违功能,积极推进平安德安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利用司法救助等形式,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专此报告。
德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