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德安检察网
检察长致辞
  衷心感谢您的光临!欢迎您访问德安县人民检察院网站! 多年来,德安检察院的创新创优发展离不开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人大的领导和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与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倍感欣慰,又心存感激。 多年来,德安检察院全力打造“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多年来,德安检察院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开展诉讼监督各项工作上取得了成果; 多年来,德安检察院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这里是宣传检察工作的窗口,更是与您真诚沟通的桥梁。我们热忱地期待您的监督、支持和帮助,请您留下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德安检察人期待与您携手,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举报电话
举报须知
在线举报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释法
不务正业组织他人卖淫 非法获利28万余元入狱
时间:2018-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务正业组织他人卖淫  非法获利28万余元入狱

 

不务正业,合谋组织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非法获利28万余元终被判刑。近日,经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二十六万元,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2016年2月,被告人冯某、李某商议决定组织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二人租下某酒店一间房作为窝点,给卖淫女提供住宿;为招揽嫖客,先后将印有“休闲 按摩”、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广告牌铺设到四家酒店客房内。冯某主要负责场所管理、接听嫖娼人员电话、安排卖淫女卖淫、收取卖淫提成等事务,李某负责在酒店大堂中望风和了解相关客人信息等事务。2016年11月开始,冯某安排被告人夏某驾驶车辆接送卖淫女卖淫。至案发前,冯某、李某组织多人卖淫,非法获利人民币28万余元。2018年1月6日,卖淫女在进行卖淫活动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夏某被当场抓获,冯某和李某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冯某、李某以招募手段,纠集、管理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系共同犯罪。夏某明知他人组织卖淫而为其接送卖淫人员,其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在共同犯罪中,冯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李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冯某、李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三被告人犯罪行为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危害性较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地址:德安检察院   网站管理:德安检察院  联系电话:0792-46620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