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情生变佳偶成怨侣 丈夫咬伤妻子被判刑
一日夫妻百日恩。德安一男子怀疑妻子与其他男子有不正当关系,在与妻子争吵过程中却将其鼻子咬掉一块肉,昔日佳偶已成怨侣。近日,经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王某与妻子熊某正处于婚变期,王某曾因怀疑熊某与其他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而与其他男子发生过争执。此次王某找到熊某,既是质问妻子出轨一事,又希望能复合,谁想言语不合便争吵起来,王某一气之下将熊某的鼻子咬掉了一块肉。经鉴定,熊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并提起公诉。法院认定王某有自首情节且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俗话说“百世修来同船渡,千世修来共枕眠。”夫妻一场是难得的缘分,夫妻之间应当彼此信任,相互理解,平和沟通,妥善化解冲突与矛盾,切莫冲动,实施暴力行为。夫妻是结两姓之好,是家庭的核心,夫妻争吵打架,如果酿成惨案毁的不只是一个家庭,还甚至可能是两个家族。我国婚姻法提倡婚姻自由,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通过正当途径提出离婚,无过错方可向有过错方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