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狱十天就“重操旧业”,专挑商店下手终被判刑
刚刚出狱十天就按耐不住,九零后小伙专挑商户盗窃终被抓。近日,经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1994年生葛某,2017年8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7年11月27日刑满释放。经查,2017年12月7日23时许,被告人葛某来到德安县朝阳路哈雷天堂服装店附近,趁无人之际撬开卫生间防盗窗进入服装店内盗窃人民币220元。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3日间,葛某采取相同方式进入德安县三家商店内盗窃人民币2万余元、皮带等物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且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综合葛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赔部分赃款的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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