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哥们”被人踢了一脚 便伙同十余人殴打他人
“哥们”在ktv消费被人踢了一脚,被叫来伙同十余人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一级终被判刑。近日,经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
2015年9月,汪某、曹某(均已判刑)在德安县一ktv消费玩耍。期间,汪某走出包厢在过道处被陈某踢了一脚,二人发生争执。汪某感觉被人欺负,遂找到曹某商量叫人来教训陈某。汪某便打电话叫付某、刘某、李某(均已判刑)及被告人张某等十余人到ktv帮忙殴打被害人陈某。次日凌晨,被告人张某等十余人携带木棍、鱼叉、刀具到达现场后,张某拿着一把刀跟着汪某、曹某等人在ktv过道内殴打陈某。经鉴定,被告人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2017年10月,被告人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使用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系共同犯罪。综合被告人在本案中的作用、自首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