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头蛇”仗势强揽业务 挑唆村民拦路索财
仗势向本地企业强揽运输业务,为谋求个人私利竟挑唆村民拦路向企业索取钱财。近日,经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甲、曾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六个月,并均处罚金二万元。
2017年7月,德安县国信矿业有限公司要将800吨左右原矿运到矿石加工厂加工,并已联系黎某承揽该项运输业务。当地村民曾某甲、曾某乙得知后非常气愤,认为国信公司的生意应该优先交给本地人经营,为谋求个人利益,两人竟唆使村民以索要征地分红名义阻拦黎某的运输车辆,并威胁国信公司经营者,表示如果国信公司不将运输业务交给他们,就把路挖断,让公司无法运输。国信公司迫于压力,最终将业务交给了曾某甲、曾某乙,两人从中非法获利2400元人民币,同时两人还有强行向国信公司低价收购生产废石。案发后,二人得知公安机关已开展侦查,遂前往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