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黄某某等8人涉恶犯罪集团批准逮捕。这是该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打出的一记重拳。
今年11月份,以该院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办案组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可能涉嫌恶势力案件的孙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一案时,就关键证据的收集、完善及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抓捕、讯问等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安机关充分听取了检察官扫黑除恶办案组的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将孙某某等人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证据及时收集及固定,夯实了证据基础。侦查机关以该案为涉恶案件提请批准逮捕,德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办案,带领办案组认真审查并快速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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