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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持证伐树莫越界 巡回普法护青山
时间:2026-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6月3日,德安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走进磨溪乡人民政府开展巡回庭审,公开审理罗某某滥伐林木案,当地村干部和村民20余人到场旁听。





经查,罗某某受让某山场杉木并办理《采伐许可证》,审批限定择伐、采伐强度60%。受利益驱动,罗某某雇工将整片山林杉木全部采伐,经鉴定超审批采伐立木蓄积88.871立方米。案发后,罗某某主动投案并全额退缴涉案林木价款。检察机关结合全案事实及情节,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的量刑建议。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对被告人罗某某和旁听村民进行法庭教育,督促被告人深刻反省,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让群众深刻认识到“滥伐非小事,违法必究责”。法庭审理后当庭宣判,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被告人罗某某当庭认罪服判。


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立足本案开展现场普法,以案说法细致解答村民关于采伐审批、山林管护方面的法律疑问,用身边案例强化群众依法护林、依规采伐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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