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相关文件要求,更好接受群众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现将德安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通报如下:
2026年第三季度,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0件,政治部填报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1件,第二检察部填报2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德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不断提高全体干警思想认识,严肃办案纪律,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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