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德安检察网
检察长致辞
  衷心感谢您的光临!欢迎您访问德安县人民检察院网站! 多年来,德安检察院的创新创优发展离不开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人大的领导和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与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倍感欣慰,又心存感激。 多年来,德安检察院全力打造“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多年来,德安检察院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开展诉讼监督各项工作上取得了成果; 多年来,德安检察院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这里是宣传检察工作的窗口,更是与您真诚沟通的桥梁。我们热忱地期待您的监督、支持和帮助,请您留下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德安检察人期待与您携手,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举报电话
举报须知
在线举报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释法
“职业新娘”与4人订婚骗取彩礼超百万元,最短骗婚周期14天|今晚九点半
时间:2025-07-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租赁房屋冒充住房和陪嫁房

雇用多人冒充娘家亲属、伴娘

骗取高额彩礼钱、聘礼钱和“五金”首饰

尝到甜头的父女俩开启“职业骗婚”路

……


“我爸在我和曹某结婚后,一直找我要钱,还劝我用订婚的方式骗彩礼,说是我弟需要钱结婚。如果不给钱,他就把我结过婚一事告诉曹某……”“我知道她这样不好,但我是她爸,所以我得帮她……”面对父女俩的供词,这起案件谁之过,是沦为挣钱工具的女儿,还是爱女心切的父亲?


2012年7月,15岁的李某在父亲的安排下与邻村的张某成婚,婚后生育四子,2017年9月补办结婚登记。婚后李某不甘于现状,于2022年年初离家出走。


2022年4月,李某隐瞒自己已婚育事实,与曹某确立恋爱关系,其父李某国以曹某家贫为由反对两人交往。2023年5月,李某谎称怀孕迫使父亲介入,李某国在得知曹某愿意支付高额彩礼后同意两人交往,并租赁房屋冒充李某娘家住所,与曹某父母亲属协商订婚。11月,李某国租赁另一处房屋冒充李某的陪嫁房,同时雇用多人冒充娘家的亲属、伴娘,帮助李某与曹某举行婚礼,骗取曹某彩礼钱、聘礼钱、“五金”首饰等财物合计26万余元。收到高额彩礼后,李某国向李某索要2万元用于挥霍。


尝到甜头的李某国,开始劝说李某继续骗婚,而李某也想尽快积累直播带货资金,于是两人开启“职业骗婚”之路。2022年6月,李某以单身、父亲去世的家庭背景,和网友范某确立恋爱关系,2023年12月,李某谎称自己怀孕,李某国以继父的身份与范某家人商定订婚事宜,骗取范某彩礼钱、“五金”首饰等财物23万余元。2022年12月,李某谎称其父是上海某著名汽车品牌售后车间主任、自己名下有两套全款房,与家庭优渥的申某确立男女朋友关系,2023年7月与申某订婚,骗取申某彩礼钱、“送好”钱、“五金”首饰钱等财物合计33万余元。


2024年1月,范某发现李某与曹某有联系,并看到李某与别人的婚纱照,提出终止关系并要求返还彩礼。而此时的李某沉浸在酒吧夜店的奢靡生活中,钱财早已被挥霍一空。为尽快补齐彩礼钱,李某紧急物色下一位“猎物”。在2月认识赵某后,李某以母亲患癌、要达成父母遗愿为由催促赵某订婚,双方于认识的第14天订婚,拿到彩礼的第三天李某便失联。赵某找到李某的陪嫁房屋地址,发现李某所称全款购买的房屋实际是租赁的,且李某在此房内举办过婚礼。感到被骗的赵某,于3月5日向公安机关报案。至此,骗婚剧本被迫“杀青”。其他三位被害人在接到公安干警的电话后,才发现被骗。


2022年4月至2024年2月,李某、李某国先后骗取曹某、申某、范某、赵某4人财物101万元,最短骗婚周期14天,最高诈骗金额33万元。为掩盖真相,李某在河南省开封、漯河、周口三地与被害人“周旋”拖延结婚事宜。


2024年3月15日,鹿邑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经鹿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30日,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李某国有期徒刑十二年和有期徒刑十一年,各并处罚金。李某不服,称对诈骗曹某的犯罪事实、诈骗数额有异议,提出上诉。


2025年2月18日,二审办案检察官在阅卷。


“我是真心想嫁给曹某,我用彩礼钱买了家具想着婚后用,还给他买车付首付,替他还了网贷,我没有诈骗他。”面对李某的辩解,办案检察官认真梳理审查案件,调取证据链,理清作案时间,进一步明确诈骗金额和犯罪事实:虽然和曹某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并举办了婚礼,但李某隐瞒已婚育的事实,在2023年5月与曹某订婚后又于7月与申某订婚,在11月与曹某举办婚礼后又于12月与范某订婚,李某这种维系多线婚恋关系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欺诈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隐瞒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特征,李某用彩礼钱给曹某购买了部分家具和车辆,是赃物的处置问题,不能否认诈骗事实的存在。近日,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地址:德安检察院   网站管理:德安检察院  联系电话:0792-46620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